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辉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羊小辉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56175834-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2)宜商初字第1037号 |
案号 | (2016)苏0282执恢313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宜兴市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宜兴市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6-03-02 |
发布日期 | 2016-04-25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江苏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羊小辉结欠范永南借款200万元,于2012年8月16日支付10万元,同年8月30日前归还20万元,同年9月、10月30日前各归还20万元,同年11月至2013年2月每月30日前各归还30万元,余款10万元在2013年3月30前付清。利息以剩余款额的本金自2012年9月1日起按月利率1.5%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于2013年3月30日前付清。如羊小辉有一期不支付,范永南则有权就剩余款额一并申请执行。 二、羊小辉承担本案的代理费2万元,于2012年8月30日前支付。 三、辉宏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本案案件受理费11520元(已减半收取)、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羊小辉负担,此款已由范永南垫付,羊小辉在2012年8月30日之前支付给范永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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