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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吴银监罚〔2015〕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放“个贷公用”形式的借名贷款。发放异地贷款。单一客户和集团客户及关联企业(人)未纳入统一授信管理。单一客户贷款超比例。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2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5-08-27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吴忠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赵喜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