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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开(消)行罚决字〔2021〕100070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3月5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北路丙1号的北京中汽南方华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喷淋系统于1月底冻裂后一直处于停用状态,未能及时消除隐患。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1份、《询问笔录》1份、《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份、执法音视频 等证据证实。根据 《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 给予北京中汽南方华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沃尔沃4s店)罚款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11
    决定机关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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