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穗云(消)行罚决字〔2021〕000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
行政处罚内容 | 给予广州鸿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百顺台花园服务中心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捌佰元整的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1-25 |
决定机关 | 广州市白云区消防救援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邓丹晖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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