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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统罚决字﹝2019﹞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案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名称: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055968364XH法定代表人:魏伟东当事人住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管委会办公楼5108室本局于2019年5月9日对你公司涉嫌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经调查,发现你公司在统计活动中有如下行为:你公司2019年3月《能源加工转换和回收利用》(205-2表)上的“供热·能源合计”的填报数为22756.95吨标准煤,检查数为19896.40吨标准煤,差错额为2859.55吨标准煤,占检查数的14.4%。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可证明: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08
    决定机关 温州市统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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