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顺(消)行罚决字〔2021〕40002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消防设施为保持完好有效 |
行政处罚内容 | 北京顺鑫石门国际农产品批发市场集团有限公司3号厅西侧3处常闭式防火门闭门器损坏,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北京顺鑫石门国际农产品批发市场集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3-10 |
决定机关 | 顺义区消防救援支队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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