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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海-11)应急罚〔2021〕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并处人民币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30
    决定机关 广州市海珠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