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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埔水行罚[2019]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1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05
    决定机关 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