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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综执(余)罚字〔2019〕第140201191229002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城投建设有限公司涉嫌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案。
    行政处罚内容 案件名称: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案被处罚人名称:杭州利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浙江城投建设有限公司是该工地宿舍区公共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2019年10月22日09时40分,当事人在余杭区东湖街道北沙东路众望布艺工地宿舍区公共区域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当日执法人员依法到众望布艺工地宿舍区公共区域检查时发现设置在施工区域的易腐垃圾收集容器内投放了包装袋、塑料袋等其他垃圾的情况,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内未投放生活垃圾。现场检查后,当事人改正了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依据:根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到余杭农村商业银行开发区分理处缴纳罚款。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十五日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27
    决定机关 /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