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山市天正实业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13029670****014A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207民初10253号 |
案号 | (2020)冀02执17686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 |
执行法院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10-28 |
发布日期 | 2020-12-17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河北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被告浙江华电电力燃料物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禹州市强国化工设备有限公司汇票金额500000(伍拾万)元,及自2017年9月1日始,以人民币500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至给付之日止。被告唐山市天正实业有限公司对上述汇票金额和利息承担连带责任。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800元,由被告浙江华电电力燃料物资有限公司负担,被告唐山市天正实业有限公司负连带责任。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