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西公(留)行罚决字[2021]0047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1月26日08点20分许,公安机关民警在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小和山社区浙江外国语学院工地宿舍进行检查时,发现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时向公安机关报送流动人员金某某的身份信息。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1-26 |
决定机关 |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留下派出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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