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广州市暖心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11105****486T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0111民初697号
    案号 (2021)粤0111执865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5-07
    发布日期 2021-08-17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广州市暖心电子有限公司、胡建锋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冯仪支付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劳务报酬140128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102.56元,由两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