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周防罚决字[2019]第0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人防工程未备案先开工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改正;2.对单位罚款贰拾万元(200000.00元);3.对项目负责人姜文峰罚款1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2-14 |
决定机关 | 周口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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