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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铜﹞应急罚﹝2019﹞危-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以上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安监总局65号令)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安监总局65号令)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罚款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01
    决定机关 铜陵市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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