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嘉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0755****850N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281民初10665号 |
案号 | (2019)苏0281执3061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9-04-17 |
发布日期 | 2020-04-28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江苏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上海嘉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应归还无锡创鑫金融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本金176万元及该款自2018年6月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双方一致确认利息按24万元结算,上述本息合计200万元,由上海嘉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起至2019年6月止每月28号前支付30万元,余款50万元于2019年7月28日前付清(先付息,后付本)。 二、如上海嘉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约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则上海嘉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应当承担未履行部分本金为基数自2019年1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无锡创鑫金融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有权就上海嘉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结欠的第一项本息200万元中未履行部分及利息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 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50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5500元(无锡创鑫金融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已预交),如上海嘉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按期履行上述第一项给付义务,则该款由无锡创鑫金融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承担,如上海嘉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则该款由上海嘉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四、宁超对上述第一、二、三项上海嘉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应承担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