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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苏锡滨)应急罚〔2021〕30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65000.00)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30
    决定机关 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