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义市监管罚字〔2019〕121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停止生产;二、没收在案的电磁灶;三、罚款4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20
    决定机关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陈惠良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