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俊天家纺实业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30027****296J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3民终9678号 |
案号 | (2021)粤0303执21681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7-30 |
发布日期 | 2021-12-07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广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291212622325】。一、被告深圳市俊天家纺实业有限公司、戴海平、李英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于静远返还223000元及利息(利息以223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4的标准,自2020年7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于静远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37元,保全费1645元,由三被告负担,原告已预交的3982元,由本院予以退回。三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3982元,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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