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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龙)市监处字〔2018〕10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销售不符合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04265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07150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0-18
    决定机关 福建省龙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陈进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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