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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潞建法罚字(2017)第4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15
    决定机关 长治市潞城市住建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