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梨执)处罚〔2020〕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行政处罚决定书(梨执)处罚〔2020〕1号被处罚单位名称:梨树县华生热力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洪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322MA0Y5QYA4A地址: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梨树镇东奉化大街邮政编码:136500联系电话:18543436551违法事实及证据:2019年12月20日经局交办环卫监察大队对梨树县华生热力有限公司未缴纳梨树县梨树环境卫生管理处2016年10月至2019年垃圾处理费的情况进行调查。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催缴通知书》两份、梨树县梨树环境卫生管理处情况说明为证。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3-06 |
决定机关 | 梨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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