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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下综执罚字〔2019〕第030801190827004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佰全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涉嫌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2019年8月16日10时40分,当事人在下城区朝晖街道中山北路631号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致使该公司设置的“易腐垃圾”收集容器中被投放入了固体泡沫,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并结合《〈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的规定,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杭州市建设银行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27
    决定机关 杭州市下城区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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