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滤磊实业(江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984534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826民初1600号
    案号 (2020)赣0826执44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泰和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泰和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3-31
    发布日期 2020-07-22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江西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滤磊实业(江西)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归还原告泰和县禾市镇人民政府借款本金350000元及支付自2016年6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该利息以剩余未归还本金为计算基数,按年利率6%计付); 二、驳回原告泰和县禾市镇人民政府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550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滤磊实业(江西)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