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滨卫医罚(2017)171000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2017年2月25日接到公开电话交办单,反映滨江区泰安路杭州慈铭友好健康体检中心男内科中有多名医生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上岗工作,女内科医生由其他科室医生代替上岗,营业时间:7:00—12:00,该情况已持续3个月,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2017年2月28日上午我局派卫生执法人员对杭州慈铭友好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男外科医师白某、眼科医师彭某、妇科医师高某、男内科医师罗某、女内科医师李某正在现场执业,现场未能出示高某的医师执业证书、罗某的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正在女内科执业的医师李某其执业证书上登记的执业类别为临床,执业范围为妇产科专业。经初步调查,当事人涉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当天,经领导批准予以立案调查。2017年3月7日和3月14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3-24 |
决定机关 | 区社发局(区文广新闻出版局,区体育局,区卫生局,区人口计生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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