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桃市监案字〔2017〕17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对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0.010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0156万元和null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10-12 |
决定机关 | 桃江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伍春香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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