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警示装置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0720055505.3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201117025Y 公开(公告)日 2008-09-17
申请公布号 CN201117025Y 申请公布日 2008-09-17
分类号 G08B5/36(2006.01);G09F13/00(2006.01) 分类 信号装置;
发明人 陈显彬;杨启荣 申请(专利权)人 汕头高威电子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汕头市潮睿专利事务有限公司 代理人 唐瑞雯
地址 515041广东省汕头市兴业路21号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一种警示装置,包括至少一个独立的发光体和一个可存放上述发光体的盒子,其特征在于:上述发光体包括外壳主体、电源、接通开关和警示灯,电源和警示灯均设在外壳主体内,接通开关设在外壳主体上;电源、接通开关和警示灯依次串联连接而构成一个回路;上述发光体的外壳主体为一个扁平的锥台形壳体或扁平的类似于锥台形的壳体;外壳主体的侧面上设有至少一个透光窗口。由于发光体是由自身发光而产生警示信号,所以其警示效果不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即使是在夜间、大雨或大雾等恶劣天气的情况下,发光体也能发出强烈的闪烁警示信号,因而发光体的警示明显、警示效果好;本实用新型还具有体积小、构造新颖,使用和存放方便等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