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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桂浔交港航罚〔 2021 〕 002 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从事港口经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当事人罚款陆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02
    决定机关 桂平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