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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灌南交道罚字﹝2021﹞00275
    违法行为类型 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69条1项
    行政处罚内容 一般程序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03
    决定机关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缪卫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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