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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桂南交罚[2020]0070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客运站点停靠
    行政处罚内容 该车于13时20分,在大沙田客运站发班去往南阳,站内配客3人,途径五象大道沿线时招揽了9名乘客上车去往刘圩等地,票价每名乘客11元,共99元运费,该车核定停靠站点为大沙田客运站。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视频等。送达方式为直接送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18
    决定机关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