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嘉信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肖修成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30055****044D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赣0802民初1401号 |
案号 | (2018)赣0802执148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吉州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8-01-15 |
发布日期 | 2018-08-08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江西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肖修成、黄清萍欠原告吴芳借款本金4500000元及利息(本金4000000元,从2014年1月1日起按月息2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本金500000元,从2015年2月16日起按月息2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定于2017年11月15日前还清; 二、被告江西嘉和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嘉信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65763元,减半收取,保全费5000元,由四被告共同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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