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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平林罚决字[2020]第0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于2020年9月15日前将破坏的林地恢复原状,并处以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共计2457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13
    决定机关 平果县林业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