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仪综执罚字〔2019〕2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柒仟捌佰伍拾贰元壹角玖分(7952.19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4-15
    决定机关 扬州市仪征市城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