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临东综执行处字2020第ZS-12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对擅自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内容 | 根据执法大对集体太露意见拟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1-14 |
决定机关 | 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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