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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湖吴综执〔2020〕罚决字第01-01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它
    行政处罚内容 鉴于当事人湖州东地置业有限公司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证进行房屋装修施工行为成立,房屋装修施工建筑面积为618.28平方米,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湖州东地置业有限公司补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处罚款人民币5500元,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唐宗辉罚款人民币275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11
    决定机关 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