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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武林罚书字〔2020〕第8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停止侵占林地的行为,限期三个月内恢复林地原状;并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0.1260公顷(1260㎡)每平米罚款10元共罚款126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27
    决定机关 武宣县林业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