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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6340193-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102民初2463号
    案号 (2019)皖0102执242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5-20
    发布日期 2019-06-26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安徽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上海庄生机电工程设备有限公司货款760000元、履约保证金100000元,合计860000元,于2019年4月15日前付清,如被告逾期未付,另以未付货款为基数,自2019年2月20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原告利息至款清之日止; 二、原告上海庄生机电工程设备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 三、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13920元,减半收取6960元,由被告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支付货款时一并支付给原告上海庄生机电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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