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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海)应急罚〔2020〕07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宁波海曙亚太瑞时酒店有限公司新上岗从业人员杨佳瑜岗前安全培训时间少于规定学时案。
    行政处罚内容   执法人员于2020年9月1日对宁波海曙亚太瑞时酒店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新上岗从业人员杨佳瑜,岗前安全培训时间少于规定学时,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2020年9月2日,经批准予以立案调查。  现查明:宁波海曙亚太瑞时酒店有限公司新上岗从业人员杨佳瑜,岗前安全培训时间少于规定学时,其行为违反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执法机关于2020年9月7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及《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执法机关对该单位新上岗从业人员杨佳瑜,岗前安全培训时间少于规定学时的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11
    决定机关 宁波市海曙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