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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川工商雅处字〔2018〕0001 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广告法》第九条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5.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7-31
    决定机关 雅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佘勇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