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香河秀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13102405****25XB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1024民初1091号
    案号 (2020)冀1024执134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香河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8-04
    发布日期 2020-11-17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河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李浩与被告香河秀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17日签订的《认购意向书》无效。 二、被告香河秀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返还原告李浩购房款42万元并支付利息(其中以2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9月17日至款项实际给付之日止,以40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9月19日至款项实际给付之日止,并扣除原告已从被告处获得的利息100800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