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浙江广鹰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小英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6018623-1
    执行依据文号 (2016)浙1122民初01974号
    案号 (2016)浙1122执203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丽水缙云法院
    执行法院 浙江省缙云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8-10
    发布日期 2017-02-25
    已履行
    未履行
    省份 浙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浙江广鹰机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即归还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缙云支行贷款本金850万元,支付利息、罚息741896.21元、支付实现债权费用74100元,并从2016年5月1日起至款还清日止按合同约定另行计付利息、罚息;二、被告浙江丰圣电器有限公司、浙江金熊工贸有限公司、卢丰挺、董妙珍、王小英、吴广美、蔡飞凤、张金敦分别对上述第一项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