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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高交罚[2021]00583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04月01日18时30分 ,我单位执法人员在G207线高州市杨垌检查站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茂名市中鹏运输有限公司雇佣的司机陈克丰驾驶粤K64902、粤KB530挂重型货车经营运输碎石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视频资料、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12
    决定机关 茂名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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