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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余公(五)行罚决字[2020]0023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赛脑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网络运营者、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提供者不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杭州赛脑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开发运营的移动应用的APP收集、使用用户信息未向用户说明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涉嫌不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于2020年1月16日被公安机关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杭州赛脑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16
    决定机关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五常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