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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成华)应急立〔2020〕A0902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
    行政处罚内容 决定给予责令停业(停止销售汽油),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500.28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1万元,共计罚没人民币114500.28元(大写:壹拾壹万肆仟伍佰圆贰角捌分)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23
    决定机关 成华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