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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六建市罚字﹝2021﹞第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安徽振兴控股集团山河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振兴山河赋商业地块项目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经查,你(单位)建设的振兴山河赋商业地块项目,存在未领取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根据《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七)项规定本机关现决定对你(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责令停止施工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19
    决定机关 六安市住建委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