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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银监罚决字〔2018〕37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6年,该支行在办理业务时,将部分经营成本违规转嫁给借款人。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罚没共计7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孙丽丽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