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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洪环罚字〔2017〕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公司违反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0-11
    决定机关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