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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运政罚〔2021〕204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2月6日12时10分,温州市洞头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G330国道16K+000M检查时,发现车号为浙C2579学教练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教练员徐祥国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当时由学员李盈颖驾驶,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项,其行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者未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教练路线进行培训。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08
    决定机关 温州市洞头区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