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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上海田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10230MA****1U3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沪0106民初40553号
    案号 (2020)沪0106执1376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11-03
    发布日期 2021-02-19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上海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上海田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浙林蔬菜专业合作社支付货款235,811元;   二、被告上海田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浙林蔬菜专业合作社支付逾期付款利息3,797元;   三、被告上海田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浙林蔬菜专业合作社支付违约金23,581.10元;   四、被告上海田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浙林蔬菜专业合作社支付律师费12,000元;   五、被告蒋福林对被告上海田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述第一至四项应付原告上海浙林蔬菜专业合作社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上海田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追偿。   被告上海田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被告蒋福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598元、公告费600元(原告均已预缴),由被告上海田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被告蒋福林共同负担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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