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甬北市监处〔2020〕45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他医疗器械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警告;(二)没收违法使用的上述一次性使用喉罩7件;(三)罚款合计2015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2-04 |
决定机关 |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范徐军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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