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杭西卫医罚[2020]265号
    违法行为类型 01^02
    行政处罚内容 1、杭州卓俪荟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2019年11月28日、2020年4月17日、2020年10月7日三次为顾客冯某注射“BOTOX”肉毒毒素病历档案内《面部注射知情同意书》上谈话医生签名一栏空白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决定作出1、警告;2、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2、杭州卓俪荟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2020年度未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的行为,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决定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按照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的原则,本机关决定作出1、警告;2、罚款12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16
    决定机关 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